| 一‧借用對象: |
- 本教會會友
- 基督教團體
- 基督徒個人
- 其它經本教會同意借出之民間團體及社會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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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借用範圍: |
- 禮拜堂、宣教中心S102教室
- 教育中心:二堂、三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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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借用辦法: |
- 本會出借場地係非以營利為目的,使用僅限於佈道、禮拜、宣教等事工,凡與宣教事工無直接關連之用途慨不出借。大禮拜堂得使用於結婚典禮、告別追思聚會,惟以基督教禮拜方式之禮儀舉行為限。
- 本會禮拜堂為聚會崇拜之神聖場所,建築物 (1916.6.28 竣工完成 ) 為台北市政府指定之古蹟,為維護建築物及保持清潔,須請借用人嚴格遵守借用辦法。如有損毀建築物及設備時,借用人必須負擔全額之修護費用。
- 本會排有活動、事工的時段,例:受難週、復活節、母親節、救主聖誕節前後禮拜,不得出借。
- 本借用辦法僅限於規範場地之外借,本教會之特殊慶典、禮拜、節期不受此借用辦法之限制,以長執會及相同工會議之議決為執行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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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借用程序: |
洽辦時間為上午 9 : 00~ 下午 5 : 00 ,洽辦時間若為經辦人員調休日則另約。
- 場地申請登記預約 6 個月之日期為限:
《電話預約者, 10 天內請備妥以下文件,否則視為預約無效。》
- 牧師推薦信:內容 (1. 婚禮:固定聚會、已受洗、會參加由牧師所安排的婚前輔導課程、並載明推薦牧師之姓名及聯絡方式, 2. 喪禮:所屬教會、主禮牧師、推薦牧師之姓名及聯絡方式。 )
- 填寫申請書 - 申請前,請務必詳閱借用辦法。
- 本會於使用日期三週 ~ 四週前向借用者確認借用時間是否更改。
- 借用日期前二週 (14天 ) 內始得預約『佈置會堂』及『排練』時間,並請安排在上班時間內上午 9 :00~下午 5:00 之間完成。
- 使用時間以二小時為限,自禮拜開始之時間至散會止。
- 借用人如果要變更借用時間或取消借用,須於使用日期之前三天,務必告知本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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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注意事項: |
- 禮拜堂座位:約容納 280~300 位。借用場地時請審慎考慮場地人數之限制,借用後不得以來賓人數過多為由架設轉播及要求借用雨棚或教室作為第二場地之用。
- 排練部分:參加禮拜之詩班練唱、來賓休息以禮拜堂或原借用之場地為使用空間,本教會之其他場地及教室並未包含於借用範圍內。
- 佈置部分
- 禮拜堂內的設備會事先以本會舉行禮拜的方式排列,請勿私自搬移。
- 本教會新春期間、復活節、待降節期、聖誕節期、跨年 … 等教會節期之禮拜堂裝飾,皆不得以借用禮拜堂場地之緣故要求拆除。
- 為維護禮拜之莊嚴神聖禮拜堂內不得造景或作非禮拜所必須之佈置。 禮拜堂內部僅下列範圍可以鮮花、紗、彩帶佈置: ( 下列佈置除第 2. 、 5. 、 7. 項以外,其餘各項 佈置物高度禁止高於講道台及司禮台 )
- 聖壇前圓弧形地面。
- 聖壇上插花用高腳茶几。
- 結婚禮拜燭臺;追思禮拜表框遺照花框、骨灰棺木周圍之主體花。
- 走道花 ( 建議間隔 ) 。
- 大門川堂廳三小門上之 11 支鐵釘。
- 招待桌、茶會桌之桌花。
- 禮拜堂大門外:
- 結婚禮拜:放置結婚照。
- 追思禮拜:放置花籃,庭院外大門之一側可立長型花牌。
其他未列上述佈置之場地,未經許可皆不得佈置。如有疑問請於規劃設計時先請問教會辦公室負責幹事說明協助,遇特殊情況依教會辦公室負責幹事實際現場查看為準。
- 為維護禮拜堂內外之設備完整,嚴禁使用膠帶、雙面膠帶及加釘任何圖釘、鐵釘, 請以單、雙 S 掛 ( 掛前請先鋪放餐巾紙以免刮傷椅子 ) 或綁的方式。
- 佈置時間請於當日上午 9 : 00 或中午 12 : 30 後進場佈置。 ( 花請插好帶來擺設,因場地限制不得以花材在現場插花 )
- 婚禮中喜鬧物品皆禁止使用。 ( 如花瓣 . 拉炮 . 紙花 . 噴花罐 .… 等 ) 花童以提花籃方式進場。
- 追思禮拜時不得貼、掛輓聯或匾額等。結婚禮拜時不得貼、掛布條等飾物但可放置結婚照。
- 佈置會堂所裝飾之花卉、花籃、花圈,結束後請立即撤離佈置裝飾並請安排同工協助恢復原狀。 ( 佈置之裝飾、花材請花店收走或請同工帶至飯店再利用,請勿留置於本會 )
- 如舉辦茶會,位置於雨棚下舉行,茶點放置點收在雨棚下由招待人員簽收看管。並請自備桌巾 - 供招待處及茶會桌用,茶會結束之餐盤紙巾等垃圾請安排同工協助裝於垃圾袋中。
- 桌子尺寸
- 簽名桌( 聖餐桌 ) 尺寸長 152.5cm x 寬 76cm x 高 80cm( 限 1 張 )
- 茶會用桌尺寸長 180cm x 寬 45cm x 高 75cm ( 限 6 張 )
- 講台上之高茶几 尺寸長 36cm x 寬 36cm x 高 91cm ( 限 2 張 )
- 講台上之小茶几 尺寸長 46cm x 寬 36cm x 高 62cm ( 限 2 張 )
- 禮拜堂內除教會提供燭臺於固定地點及講台前插於花卉中之同心燭外請勿於其他地方使用自備之燭臺或蠟燭,如須借用教會燭臺請事先告知並請自備 12inch 蠟燭 16 支 ( 任何顏色皆可 ) ,燭臺下請鋪玻璃紙或包裝紙,以防地滑易摔跤或燭臺傾倒。
- 攝影:為維護喜慶典禮之神聖莊嚴及良好秩序,攝影者不得超過二人。
- 投影:如須投影請自備投影機(2000流明度以上)、筆記型電腦、投影幕、4M電源延長線。
- 停車:禮拜堂前之庭院僅停禮車及靈車,其他車輛未經同意請勿隨意停車。禮拜堂之側庭
院並未包含於借堂範圍內為本會會友聚會時停車使用。
- 簽收:借用人請告知親朋好友,所致贈之花籃、花圈請於借用時間招待人員來時送達。
- 關機:禮拜前請司禮告知來賓,將所有的呼叫器、行動電話關機,在安靜中敬拜上帝。
- 其它:禮拜堂內請勿吸煙、嚼檳榔、口香糖,請勿攜帶食物、飲料。如會後有舉辦茶會請司會報告禮拜堂中不可飲食。
- 公共場所中,貴重物品請隨身攜帶。
- 使用期間應接受本教會工作人員之指導,如違反此原則教會保留最後場地之出借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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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備 註: |
- 預約借用場地、看場地、填表及各項接待事項請事先致電辦公室預約,謝謝合作。
- 上列規定敬請當事者及協辦人員合作遵守。
- 本辦法如有不妥善之處本教會得隨時修訂之。
教會:台北市 100 中山南路 3 號 |
電話:2321-7391 |
傳真:2341-2258 |
經辦:行政幹事 分機11 |
教育中心:台北市 100 林森南路 10 號 2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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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圖
捷運運輸系統及下車站名
- 台北車站下車 → 自 8 號出口 →公園路→ 左轉青島西路 → 右轉中山南路。
- 台大醫院站下車 → 自 3 號出口直走 →至中山南路新台大醫院→ 往教育部方向直走 → 過濟南路。
- 善導寺站下車 → 自 2 號來來大飯店出口直走 → 至鎮江街左轉出濟南路→ 往中山南路方向直走。
公車路線及下車站名
- 台北車站:火車站前停的公車 ( 走路約 10 分鐘 )
- 台北車站 ( 忠孝 ) : ( 聯營 ) 212 、 232 、 257 、 299 、 205 、 247 、 276 、 287 、 605
- 台北車站 ( 青島西路 ) : ( 聯營 ) 2 、 5 、 222 、 295 、 604 、 648 、信義幹線; ( 新店 ) 、 ( 三重 )
- 善導寺站: ( 聯營 ) 0 南、 37 、 202 、 205 、 212 、 232 、 257 、 262 、 253 、 265 、 276、 299 、 605
- 行政院 ( 鎮江街 ) : ( 聯營 )49 、 261 、 307 、 527 、 615
- 青輔會: ( 聯營 )49 、 69 、 222 、 246 、 307
- 成功中學: ( 聯營 ) 211 、 222 、 253 、 265 、 297( 指南 ) 台北 - 烏來
- 台大醫院: 2 、 15 、 18 、 20 、 22 、 64 、 208 、 216 、 222 、 224 、 227 、 236 、 249 、 251 、261 、 263 、 308 、 532 、 615 、 621 、 643 、 648 、信義幹線、中山幹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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